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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产品安全,应加大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力度,让农产品拥有“身份证”——从地头“盯”到餐桌

保障农产品安全,应加大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力度,让农产品拥有“身份证”——从地头“盯”到餐桌

发布日期:2010-12-18 浏览次数: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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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就是要建立从“地头到餐桌”的完整信息档案,为食品质量上把 “安全锁”。全面推广这一制度,要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在生产、物流、销售三大环节实现信息平台无缝对接。

■ 实习生 范克龙本报记者 胡旭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我知道,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我也想在超市里购买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但是好像没找到过。”5月28日,在合肥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的消费者王先生对记者说。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国启动已超过5年,在我省也已经超过2年,但是至今仍“远离”普通消费者。为扭转这一局面,5月中旬,省农委与农垦系统联手在天长市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建设现场会,旨在进一步加大推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力度。

“追溯码”记录每个环节

    省农垦集团大圹圩农场生产的“倮倮”大米,就是质量可追溯体系的例子。 “上市销售的每袋大米都有个追溯码,它就相当于每袋大米的身份证号码,根据这一号码能查到一整套完整的信息。 ”大圹圩农场场长徐成银介绍说,他们生产的大米从种植、仓储、加工、销售等环节上,均有专人采集信息录入电脑存档,表格项目高达100多项。消费者则可以通过追溯号码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一旦出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很快就会“锁定”相关环节和人员。

    “可追溯性是目前食品质量管理和危机控制中的一个重要武器。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人这样表示,必须要有一套制度能“盯紧”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每一个环节,才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这也是引入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初衷。

    2005年,农业部决定在农垦系统进行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之后,2008年,农垦系统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速,农业部农垦局与15个省级主管部门及23家企业签订了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我省的大圹圩农场“倮倮”大米、敬亭山茶场“敬亭绿雪”茶叶、普济圩农场“金迈”大米相继启动质量可追溯项目建设。

    今年,我省还将有11家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其中农垦系统2家,地方农业企业9家。此举对推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具有突破性意义:首先是数量上的突破,由3家一举上升为14家,推广进度正在加快;其次是品种上的突破,目前3家企业集中于大米和茶叶生产企业,而今年新增企业的产品扩大到砀山酥梨、茶叶、兰香茶、面粉、青豆、油菜、糯米等品种,推广空间正在拓展;最后,也是更加实质性的突破在于,可追溯体系建设不再局限于生产标准化、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农垦系统,其他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也逐渐具备条件并接受这一体系,这是全面导入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重要一步。

精细管理保障农产品信誉

    5月27日,上海茶商赵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对“敬亭绿雪”茶叶的一次“追溯”经历:3月份,敬亭山茶场开园采茶第一天,赵先生便赶到茶场,将当日采摘加工的干茶以每公斤近2000元的价格全部购得,准备付款时,他用手机发送茶叶包装上的追溯码至1066958872(全国农垦系统质量可追溯信息查询统一平台),很快就查出该批茶叶产自敬亭山茶场山北分场,采摘与加工日期均为当天,之后才放心付款。

    这种信任感正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所要追求的目标。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中心主任侯宜泽认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能否重塑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感,关键在于坚持“四可”原则,即“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要求农业企业必须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信息化管理。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要求相关企业在各个环节都要强化内部精细管理,建立健全追溯工作岗位责任制。

    责任到人,是保证可追溯体系不“空转”的重要制度支撑。怎么能保证那些企业上报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在记者所采访的消费者与专家中,大多数人都提出这一问题。大圹圩农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关键还在于企业内部要建立一套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每一个环节提供的追溯信息都有专人负责,事后的责任追究要能明确到个人,就会真正提高内部的质量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风险。

全面推广仍有“卡壳”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于消费者而言,意味着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对企业而言,可以借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打造核心竞争力;对政府而言,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但是,这样一个三赢之举,其全面推广目前仍面临两大“卡壳”因素。

    记者最近走访省城多家大型超市,各家超市的负责人都表示,只是听说过质量可追溯体系,但未引入这一体系。合肥周谷堆批发市场质量安全部负责人表示,要实现农产品质量真正的可追溯,就必须要破解生产、物流、销售三大环节的衔接难题。据了解,在部分率先尝试实行可追溯制度的城市,就曾因为不同部门“各自为政”而出现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可追溯信息平台不能对接的问题。破解此类难题,必须要完善法律法规,促成职能部门联手构建统一的可追溯信息平台,避免人为“割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另外,省农科院加工研究所所长闫晓明认为,农产品生产总体粗放、分散,企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够、生产过程难以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从产品质量到市场准入都缺乏严格标准等,都是建立可追溯体系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难题。

    据了解,相关部门曾明确提出,到2012年,省会城市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标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级重点批发市场要达到80%以上。如今,时间所剩不多,消费者们期待着这一目标能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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